为提升我校双高建设成果,推进双创工作建设成效,根据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依据河南省科技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化高校科技奖励改革,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的导向职能,体现高校特色,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汽车工程学院为鼓励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和申请专利,保障发明创造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识,特建立如下激励制度:
1、实行专利申请奖励制度。在科技辅导和学生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中,凡在我院学生申请的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受理一项,学校奖励学生150元,奖励科技辅导老师100元。学生申请的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学校将此计入学生档案。辅导教师辅导学生申请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除外),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优先条件之一。
2、鼓励学生将自己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软著等优先用到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者或团队给予一定奖励。
3、对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授权的实施专利或申请专利进入了实质性审查阶段的,可优先向科技部门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并由学院协助向科技部门申报并组织申报。
汽车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