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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2026-03-25 17:48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院教字〔2019〕2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1.在校生中课程(含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且经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含因作弊、缺考造成课程考核不通过的学生)。

2.2024、2025届已结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

1.本学期开设有原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课程重修。

2.原课程在现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期中不再开设的,由开课部门指定一门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重修。

三、重修办理

各教学单位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符合课程重修条件的学生名单,务必及时通知学生核查确认信息,避免学生失去此次重修机会。

  (一)申请时间

  3月26日—3月3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资格,对未报名重修的学生教学单位要做好记录并留存相关证明

  (二)申请方式

1.在校学生:通过喜鹊儿APP线上申请课程重修。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

2.符合课程重修条件的结业学生:线下填写《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重修申请表》(见附件2),报课程承担单位。

(三)其他工作安排

1.3月23日—3月25日,各课程承担单位在教务管理系统重修管理模块设置重修报名限制。

2.课程承担单位收集结业学生线下重修申请表,于3月30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结业学生重修报名。

3.课程承担单位于4月1日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生重修安排。

4.教务管理系统重修安排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公共选修课重修由承担单位指定教师负责,并在通识课平台开通重修课程(课程名称须加注“重修”字样)。教师应及时核对课程名称及重修学生信息,并督促学生完成重修学习及考核。

2.已结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后2年内完成课程重修。

3.期末考试结束在规定时间内,由任课教师将学生课程重修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4.各教学单位4月3日前将电子及纸质(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生重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邹老师。联系电话:6930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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