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院教字〔2019〕2号)中关于课程重修有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期末考试课程(含网络通识课)不及格且经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含作弊、缺考)的学生。
2.2023、2024届结业的毕业生。
二、重修课程
1.本学期开设有原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本课程重修。
2.原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不再开设的,由开课部门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三、重修办理
1.符合课程重修的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网址链接:https://we.hnzj.edu.cn/sso/login)“更多”->“文档下载”->“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重修申请表》,由学生本人在2024年9月26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交至汽车与交通学院办公室。
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资格。
3.已结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后2年内参加课程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