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院教字〔2019〕2号)关于课程重修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1. 期末考试课程(含网络通识课)不及格且经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2. 期末考试课程(含网络通识课)作弊、缺考的学生。
3. 2020、2021、2022、2023级学生。
二、重修课程
1. 本学期开设有原课程,学生可申请参加本课程重修。
2. 原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不再开设的,根据学院要求选择指定一门相近课程重修。
三、重修办理
1. 符合课程重修的学生填写附件2: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重修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且在2024年3月26日前提交至汽车与交通学院办公室。
2.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资格。
3. 已结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后2年内完成课程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