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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暑期组织专业(课程)教师参加业务培训的通知

2015-06-08 15:4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的需要,学院决定在2014年暑期组织专业(课程)教师参加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原则上近两年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专任教师;

2.专业能力急需提高的专任教师。

各教学单位选派暑期业务培训专任教师的数量应控制在本部门专任教师的18%左右。

二、时间要求

暑期业务培训时间以相关培训通知或领导批示为准。

三、具体安排

(一)以系(部、院)为单位统筹安排培训项目。

(二)各教学单位对培训机构严格把关,选择经教育部认定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或项目安排培训。培训内容限定为与所学专业、任教学科对口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不得参与无实质内容的研讨会。培训费用原则上每人不得超过2500元,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须院领导审批

(三)各教学单位按照以上原则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填写2015年暑期教师业务培训安排表(见附表),并对应各培训项目逐一提供相应的培训机构邀请函,于6月15日之前将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安排表培训机构邀请函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专业(课程)教师培训结束后,须于下学期开学后第3周之前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培训总结,由各教学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五)培训结束后,为达到优质资源的最大化共享,教学单位内要召开“骨干教师培训经验交流会”,参训教师就培训的基本情况和收获进行汇报和交流,然后教学单位选派一名参训教师代表参加院级培训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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