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全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和文明水平,助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增强同学们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汽车与交通学院组织我院“逐日”青年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于3月28日-3月29日在校园内开展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节选)志愿宣传活动。
活动中我院青年志愿者们在学校食堂门口、超市入口处、教学楼、寝室楼周边等学生集中的地方发放《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节选),并耐心的为同学们讲解宣传页上的重要内容,提醒同学们在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财物,保护校园环境,注意个人卫生等。
本次志愿活动,既增强了我院志愿者对《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理解,也增强了学校广大师生对文明校园的认识,大家都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为引导,从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等多个方面,积极践行文明规范,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月为契机,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在学校附近的社区、商场、路口等地方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志愿宣传活动,引导和促进周边学校、社区文明行为的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让文明新风真正落地生根,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撰稿:张虹艳,初审:夏连峰,终审:宋东方)